越南籍非法勞工任職洗碗工場 被判入獄15個月

一名越南籍非法勞工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 入境處在星期一的行動中,在屯門一間洗碗工場拘捕該名37歲的越南籍男子,涉嫌聘用該名非法勞工的僱主亦被拘捕。 該名非法勞工被控在香港非法入境後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未得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接受僱傭工作。他承認控罪,被判監禁15個月。他亦被控使用和管有偽造身份證,各被判監禁15個月,3項控罪刑期同期執行。 入境處提醒市民,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