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薇夫婦五年內禁任內地上市公司董事

趙薇與丈夫黃有龍五年內不准擔任上市公司董事。

【星島日報報道】上海交易所昨晚公布,決定對祥源文化、龍薇文化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認定內地著名女影星趙薇及其丈夫黃有龍,以及其他負責人趙政、孔德永予以公開譴責,並認定上述四人五年內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涉龍薇傳媒收購萬家文化 上交所公告指出,龍薇傳媒作為上市公司的收購人,在自身資金準備不足、資金來源存在極大不確定性的情況下,貿然籌劃收購事項,且未充分提示終止風險。在股權轉讓過程中,相關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重大遺漏及披露不及時,嚴重損害投資者知情權。 二○一六年底,趙薇、黃有龍夫婦旗下的龍薇傳媒宣布,擬收購萬家文化百分之二十九股權,收購對價達三十點六億元(人民幣,下同)。這場交易之所以成為市場關注焦點,是因為趙薇提出的收購款中,有三十億元將來自借款,槓桿比例高達五十一倍,這場交易被市場形容是「空手套白狼」的手法,加之以趙薇的名人身分,引發關注。但收購方案卻在短時間內,幾經變更,從控股權轉讓變成只收購百分之五的股權,最後又完全終止,且雙方不追究任何違約責任,這直接引發了萬家文化的股價坐上過山車。 嚴重誤導市場及投資者 中國證監會在今年四月十六日公布,就趙薇及其夫黃有龍透過龍薇傳媒入股萬家文化一案,駁回趙薇夫婦的上訴。認定龍薇傳媒在本次收購前一個月成立,期間未進行資金的充分籌備,採取高槓桿收購方式,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在履行能力、履行結果不確切,收購行為真實性、準確性不能保證的情況下,貿然公布收購信息。其行為因其名人效應等因素疊加,嚴重誤導市場及投資者,引發市場和媒體的高度關注,致使萬家文化股價大幅波動,嚴重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 證監會當時處罰書中最終決定:對黃有龍、趙薇、孔德永分別處以五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同時,對萬家文化、龍薇傳媒分別處以六十萬元人民幣罰款;對孔德永、黃有龍、趙薇、趙政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三十萬元人民幣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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