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Cam直擊:男子騎電動單車衝紅燈 撞路人穿梭車流間

外賣車手(黃箭嘴示)騎着電動單車衝紅燈,期間撞到正在過馬路的長者。
外賣車手(黃箭嘴示)騎着電動單車衝紅燈,期間撞到正在過馬路的長者。

在本港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即屬違法,惟仍有人挺身犯險,罔顧安全駕駛電動單車或電動單輪車(風火輪)在道路馳騁。有司機今晚(12日)在社交平台分享一段車Cam影片,見到晚上在銅鑼灣鬧市中的一個十字路口,一名疑似外賣車手的男子騎着電動單車,無視交通燈信號,在人來人往、車流不斷的道路穿插,期間更有路人不幸被撞,認真險象環生!

影片拍攝於今晚近7時,地點位於波斯富街及駱克道交界、銅鑼灣廣場一期對出的路口。車Cam片片主當時因紅燈在路上等候,路人亦紛紛過馬路。期間騎手突然從右方殺出,騎着電動單車無視路人繼續行駛,更撞上一名白髮長者,所幸後者家人及時上前攙扶才沒有跌倒。但撞到人的騎手不但沒有關心對方傷勢,繼續向前行駛,不顧因綠燈行駛的車輛而右轉,所幸一輛的士及時減速,否則就與騎手迎頭撞上。片主亦在貼文留言中指摘,「佢哋(騎手)就係恃住冇車牌就亂咁黎」,批評他們沒有遵守基本的道路規則。

在本港,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港幣1萬元及監禁12個月,當中涉及的控罪或包括駕駛未獲發牌照的車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無牌駕駛及駕駛時沒有佩戴安全帽等。

外賣車手(黃箭嘴示)在車流不斷的道路穿插。
外賣車手(黃箭嘴示)在車流不斷的道路穿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