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場餐廳陳興濤 借貸度日

【晴報專訊】曾坐擁48家分店的「農場餐廳」前東主陳興濤,破產後屢敗屢戰,近年東山再起經營「農家意粉」,昨因無牌經營被判罰款6,980元。陳透露因曾破產而無積蓄,現需靠高利貸度日。 陳興濤(54歲)被票控兩項經營無牌食肆罪,控罪指其分別於2012年10月18日至11月29日期間,在長沙灣東京街37-39號恆順大廈地下六號舖,並非根據和按照署長所批出的牌照而經營食肆。 陳昨承認兩項控罪,他親自求情時指,曾為食肆申領臨時牌照,但期滿後並無獲批正式牌照。陳要求若被判罰款,金額應為其負擔能力範圍內。 裁判官問及其經濟狀況時,陳不諱言現時正靠利息高達80厘的高利貸借款度日,基於曾破產而沒有積蓄,經濟上有困難。 滾油傷手 仍無間斷工作 陳續指左手曾遭滾油燙傷,仍無間斷工作,四年間只休息四天。裁判官最後判陳罰款6,980元,分別需於三個月及半年內繳清。 陳表示曾於今年農曆新年時向高利貸借8,000元過活,他說:「我81年港大畢業,有頂帽的人,某程度上都有兩個字,風骨。」 被問及是否有信心繳清罰款時,陳表示「還不到就坐牢,但到底是因為我貧窮而接受懲罰,還是因為我犯錯?」 被問及「農家意粉」現時營業情況如何,陳表示現有三家分店,其中涉案的長沙灣分店將於月底結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