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十姑娘澳娛股份 何鴻章裁定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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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已故富商何東爵士長孫何鴻章 ,指五十五年前斥資二百萬元,委託其堂姊兼秘密情人「十姑娘」何婉琪入股澳娛。他早前興訟向十姑娘、二人的私生子何東舜銘及相關公司,追討被指以信託形式代他持有的澳娛及信德船務股份;惟十姑娘否認是受託人。高院法官昨頒下判詞,裁定何鴻章敗訴,並要付十姑娘的訟費。 兩名原告何鴻章 (九十歲) 及Lare Sare Limited,三名被告依次序為何婉琪(九十三歲)、滿威利投資有限公司及何東舜銘。何鴻章於一九六一年將二百萬元給予十姑娘,十姑娘最終透過自己及滿威利分別持有本案的六千二百多股澳娛及逾四萬股信德船務,而何東舜銘自○五年起協助十姑娘管理該批股份。 法官周家明在判詞指出,何鴻章是精明及成功商人,惟他在審訊時已九十歲,健康欠佳,作供時難以清晰表達及對律師的提問似乎有點混亂,證供出現很多前後矛盾,所作的解釋亦未能信納,故拒絕接納他的證供,指稱涉案的二百萬元是他交予十姑娘委託她代表他投資澳娛股份,以信託形式代他持有該些股份。 法官並列出十項證供出現矛盾或解釋未能令人相信之處,反駁何聲稱信託的說法,例如何的經修改申索陳述書稱,與十姑娘有清晰的口頭協議,指由十姑娘代他持有澳娛股份,但他在庭上接受盤問時同意沒有該口頭協議。法官續指,若何真正想十姑娘只是以信託形式代他持有涉案股份,當十姑娘於一九七三年移居美國,他卻沒有向對方取回股份的證書。另外,何多年來一直沒有追問十姑娘股息金額;法官認為,何對股息並不關心,表明他不認為對方是代他持有該些股份。 法官表示,以本案證據而言,無法確定涉案款項是借貸、饋贈或是其他形式。然而,法官特別提及,雖然何鴻章稱不可能送這樣厚禮或借這大金額予十姑娘,當時自己也只有三百萬元資產;法官認同二百萬元於一九六一年是一筆可觀款項,惟以何出生富有家庭,亦有理由相信自己會繼承祖父及父親大筆遺產,加上與十姑娘的特別關係,何送贈或借予十姑娘二百萬元也並非不可能。 原告一方曾引述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的自傳,指十姑娘持有賭場股份是由何鴻章出錢購入。法官表示,該本自傳相關部分的內容有很多不準確之處,故不予考慮。案件編號:高院民事訴訟八五七 – 二○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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