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指修例涉及維護國家安全 劉兆佳料政府不再退讓

劉兆佳指,相信中央及特區政府不會再退讓。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政府早前交代《逃犯條例》修訂讓步安排,包括將移交門檻提高至刑期7年或以上的最嚴重罪行、草擬6項措施包括無罪假定、公開審訊保障疑犯審訊時的人權等。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指,修例涉及維護國家安全,中央及特區政府不會再退讓。 劉兆佳出席講座時指,就《逃犯條例》提出讓步安排後,相信中央及特區政府不會再退讓。他又指,「修訂《逃犯條例》已經上升至國家主權、國家安全、國家聲譽、特區管治能力,以至23條日後立法的問題。」另外,對於民陣將於本月發起反修訂《逃犯條例》遊行,並預料遊行人數可能達到30萬。他則表示,「我認為無論今次民意壓力如何大,甚至出現比較龐大的集體行動,中央及特區政府都不會退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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