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毛孟靜指委員會3天報名期太短 李慧琼:一切按程序行事

李慧琼(右)指,毛孟靜(左)的投訴並不公道。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立法會内務委員會上周五(12日)決定成立法案委員會,處理《逃犯(修訂)條例草案》,各黨派「動員」議員加入該法案委員會,需於今日午夜前報名,暫時最少60人加入,並在星期三(17日)首次召開法案委員會。就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不滿報名期限變相僅3日太短,已向立法會秘書處投訴,内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表示,投訴立法會秘書處是不公道,秘書處是按一貫程序及議事規則處理。 内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向本報表示,有關議員投訴立法會秘書處不公道,秘書處只是按程序及議事規則辦事,當日是不同黨派議員同意成立法案委員會,當時大家都有舉手,交由與會最資深議員負責決定召開法案委員會開會日期,結果由在席的經民聯石禮謙負責,對方決定在星期三開會。 李慧琼又說,報名期限一向有長有短,不存在不夠時間報名,加上今次法案趕急,要用好時間,「早些處理是好事,時間珍貴,不存在不夠時間報名,要善用時間。」她又說,建制派贊同由謝偉俊出任法案委員會主席,就對方預期需用約70小時審議,她認為是最基本的,由於已有泛民表明要拉布,她相信屆時如有議員發言內容重覆,主席會處理,她強調今次審議工作是有挑戰性,建制派會努力,亦有信心處理。 毛孟靜表示,報名期只有3日是太短,她早前就此向立法會秘書處投訴,對方引述內務守則,表示決定開會時間的是提出成立法案委員會的最資深議員,即是經民聯的石禮謙。毛孟靜指,秘書處接獲她的投訴後,表示今日會再詢問石禮謙會否更改開會時間,石禮謙則指一切如舊。她批評,有違立法會過去的做法。 建立時間: 1648 更新時間: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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