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局裁定港台一集英文電視節目《脈搏》投訴理據不足

通訊局裁定港台一集英文電視節目《脈搏》投訴理據不足

通訊事務管理局就去年3月香港電台一集英文電視節目《脈搏》(The Pulse) 的投訴作出裁決,認為投訴理據不足,決定毋須向港台採取進一步行動。

通訊局表示,接獲210宗關於上述電視節目的投訴,投訴包括涉及旁白指台灣被中國和世衞拒之門外並無事實根據,認為說法偏頗,以及記者追問世衞助理總幹事艾爾沃德,世衞會否接納台灣為成員,做法偏頗及不恰當和不專業,違反《香港電台約章》等。通訊局參考個案相關資料,包括港台的陳述後,認為節目播放片段以反映多個觀點,無證據顯示節目對艾爾沃德不公平或令他聲譽受損。

至於其他指稱包括訪問問題選擇、記者專業水平、違反《約章》等,通訊局引述港台稱,承認節目有關世衞成員資格的部分所採用的表達方式和處理手法會引起公眾高度關注,並可能令人覺得該節目錯誤理解和違反一個中國的原則,承諾會確保其節目履行《約章》。通訊局說,有關事宜不受《電視節目守則》規管,不屬通訊局的管轄範圍。

港台發言人回應,備悉通訊事務管理局有關裁決,表示雖然該集節目無違反相關《電視通用業務守則》,但港台理解節目中就世衞成員的議題上的表達方式,已引起強烈公眾關注,已汲取經驗,會確保港台節目符合《香港電台約章》下的公共目的及使命,而港台製作人員對「一個中國」原則有清楚及正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