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遞公司拒在港寄禁書到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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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交代在內地被扣押經過,聲稱去年十月經羅湖返內地時被深圳海關拘留,之後被帶到寧波關柙,罪名是他將「禁書」攜帶到內地,違反內地法律。 林榮基在一三年前曾因攜帶「禁書」到內地投寄,被當地執法人員拘捕,自此即不敢再帶書。有說他自一三年至一五年期間,改在本港「寄書」,避免親身犯險再陷法網。 不過,他能否在港寄禁書到內地,存有疑問。本報向全中國最大型快遞公司「順豐速運」查詢,從本港寄書刊到內地的情況,一名女職員表示,每次寄書刊雜誌等印刷品只限十本,總值不能超過八百元,而書本不可以相同,就算只有兩本相同都不可以。 她稱,寄包裹不可封口,因職員要檢查所寄為何物,如寄往內地,書本內容有限制,例如不可以反國家、損害國家聲譽、歧視民族和宣揚邪教等,若寄往台灣更嚴格,必須逐本報關。 涉反國家宣邪教書籍 寄件人寄書,必須攜備書本發票,收件人身分證的正反面副本,以便核對身分,手續頗為繁複。至於其他速遞公司,要求亦大同小異,若經由香港郵政投寄,限制較少,不過郵費較在內地投寄為昂貴,令人卻步。 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