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電腦事件 劉燕卿批評選舉事務處部署不周監督不力

選舉事務處在今年行政長官選舉期間,失去兩部手提電腦。申訴專員劉燕卿表示,審閱報告後,認為毋須再就事件進行主動調查,但批評選舉事務處管理層部署不周、監督不力,應為事件承擔責任,敦促落實改善建議。 劉燕卿又引述選舉事務處的解釋,指過去兩屆特首選舉都有將全港選民個人資料載入電腦系統,又說曾經有職員發現系統有個人資料,但沒有處理。 劉燕卿批評選舉事務處因循跟隨過往的做法,是違反常理。她又批評選舉事務處保安危機意識薄弱,導致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