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永健涉藐視及阻礙立法會人員案 本周五裁決及求情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去年5月開會時發生肢體衝突,其中工黨主席郭永健承認藐視及阻礙立法會人員執行職務兩罪,但辯方不同意控方案情指郭永健當時左手伸直導致保安員跌倒,西九龍裁判法院召開聆訊,處理爭議,案件押後至星期五裁決及求情。 保安員簡廣榮在庭上表示,當時想將郭永健的雙手從欄杆鬆開,並把對方的左手拉至自己胸前,但對方突然推他向後,他便跌倒。他在盤問下同意,跌倒時對方的手尚未伸直,雖然雙方有「鬥力」,但認為並非失平衡,而是被告刻意。郭永健出庭自辯,否認保安員的說法,表示自己從無主動拉直左手,自己在對方跌倒時,身體向右傾斜,是為防止失去平衡倒地。 控方總結時重申,雙方在推撞下發生意外的說法不可信,反而是郭永健在你推我撞下,用力伸直左手。辯方表示,保安員將郭永健帶離欄杆時,重心必然向後,他把手鬆開,令保安員失去支撐點跌倒,認為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舉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