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永健認去年擾亂立法會 下月開庭釐清案情
【on.cc東網專訊】2020年立法會內務委員會阻礙立會人員執行職務事件,7名時任立法會議員及1名時任議員助理事後被控觸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議助郭永健今天(3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藐視及抗拒立法會保安員2罪,但控辯雙方未能就案情達成共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安排12月15日舉行「紐頓聆訊」,傳召證人作供以裁定受爭議的案情,預計會傳召一名受傷保安員,並播放約30分鐘的影片。至於另外7名未答辯的時任立法會議員,將於明年2月4日在西九龍法院再提訊。
郭永健(34歲)今天承認一項藐視罪及一項抗拒或妨礙正在執行職務的立法會保安員罪。控罪指他於2020年5月8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1號會議室,在立法會的委員會舉行會議時引起擾亂,致令該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以及抗拒或妨礙正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簡廣榮。郭永健在案發時擔任張超雄的助理,張今天亦有到庭旁邊。
控方草擬的案情指,郭在案發時伸出左手,令保安員簡廣榮跌倒在地上,事後需入院留醫並獲醫生給予32日病假。惟辯方不同意此説,指出閉路電視影片拍到郭的手被遮蓋着,認為要裁判官考慮證供後裁定郭有否伸直手令保安倒地,否則有機會影響判刑。
至於同案其餘被告許智峯、尹兆堅、黃碧雲、張超雄、胡志偉、陳志全及朱凱廸,則分別被控干預、騷擾、抗拒或妨礙立法會人員及藐視罪等控罪。許智峯因棄保潛逃,今年2月已被法庭下令拘捕。
另一宗在前年發生的擾亂立法會事件,亦於今天提訊。該案涉及2019年立法會審議修訂《逃犯條例》草案事件,法案委員會曾一度「鬧雙胞」,會議出現混亂,事後朱凱廸、陳志全、區諾軒、梁耀忠、范國威、林卓廷及郭家麒7人分別被控合共5項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範圍內的議員罪。今天法院只安排沒有律師代表的區諾軒提訊,他同意跟從其他同案被告的意向押後案件,裁判官遂將其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4日再訊。
案件編號:ESCC 2514/2019, WKCC 384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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