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紹傑與嚴敏華就擅闖靖國神社上訴 被東京高院駁回

保釣行動委員會成員郭紹傑嚴敏華,就被裁定擅闖日本靖國神社罪名成立提出上訴,被東京高等法院駁回,兩人維持被判監分別8個月及6個月,緩刑3年。 郭紹傑及嚴敏華,前年12月到供奉二戰甲級戰犯的靖國神社示威,期間郭紹傑展示毋忘南京大屠殺內容的橫額,並焚燒寫有「東條英機」的道具神主牌,嚴敏華就用手機拍攝,兩人早前被東京地方法院裁定擅闖建築物罪成。 辯方上訴時指出,被告進入神社是為了抗議,屬正當理由,但東京高等法院法官認為,被告明顯侵犯靖國神社有關禁止參拜以外目的進入的管理權,因此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