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桂思被裁定死於不幸 死因庭倡資助乙肝帶菌者定期檢查

鄧桂思
鄧桂思

患腎病和帶乙型肝炎病毒的女病人鄧桂思,2017年在聯合醫院覆診獲處方高劑量類固醇,但無同時處方抗病毒藥。鄧後來患急性肝病,在兩度換肝後死亡。死因庭5人陪審團昨退庭商議7小時後,以4比1大比數裁定鄧桂思「死於不幸」。聯合醫院表示,得悉及尊重死因庭的裁決,會詳細研究裁決及跟進所提出的建議,並再次向病人家屬致以衷心慰問,及會為家屬提供所需協助。

陪審團向醫管局提出5項建議,包括處方高劑量類固醇即使少於7日,仍須將病人列為高風險群組,處方抗病毒藥物;乙型肝炎患者即使無病徵,亦可考慮資助病人到私家診所做定期檢查;教育乙型肝炎患者注意事項和病徵;醫生排板紀錄要清晰,讓其他醫生能理解清楚;化驗室取消測試要交代原因。

鄧桂思的長女胡尚佑曾主動提出捐肝,死因裁判官周慧珠在庭上讚揚她堅強、勇敢、無私、有愛心,相信鄧桂思會感到感恩、安慰及驕傲,只是無機會親口對她說。周慧珠又指時間不會沖淡一切,相信她對媽媽的愛,不會因為媽媽不在而隨著時間減少。

周慧珠引導陪審團,指他們可以就今次事件提出建議,例如醫管局在事件後實施一系列措施及指引,包括要為乙型肝炎患者處方抗病毒藥等。陪審團可檢視措施是否足夠,而決定是否要提出建議。

周慧珠作引導時,引述專家證人說無論服用高劑量類固醇的時間長短,都會增加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發作的風險。因此陪審團可考慮應否建議醫管局,將所有服用高劑量類固醇的乙型肝炎病人列入高風險群組;應否有醫生一直監察病人的指數;如果發生醫療事故,醫院是否要主動向家屬解釋原因,而非要由家屬作出查詢等。

聯合醫院表示,院方在事件後已根據根源分析委員會調查報告建議,實施多項改善措施,包括優化臨床醫療管理系統,提醒醫生為乙型肝炎病——人處方適當免疫抑制藥物,並已制訂相關臨床指引,及改善處方有關藥物時的流程。發言人又指,醫院已加強培訓,提醒醫療團隊需要與病人及家屬就重要臨床資訊保持密切溝通,亦會加強病人教育,提高病人對接受高劑量類固醇治療的認知。院方表示,再次向病人家屬致以衷心慰問,並會為家屬提供所需協助。

原文刊登於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本地/鄧桂思被裁定死於不幸-死因庭倡資助乙肝帶菌者定期檢查/451022?utm_source=yahoorss&utm_medium=refer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