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稱人群「打8字」交警不會對巿民構成危險故復職

鄧炳強稱人群「打8字」交警不會對巿民構成危險故復職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早前表示,對21宗涉及不當行為個案的警員作出訓斥,他今早出席本台節目《星期六問責》時表示,這21宗個案主要涉及3類,包括不當使用武力、不當語言及不當行為,而21宗個案中,以不當語言佔最多,即有警員說粗言或作不必要評論。 鄧炳強又說,訓斥只是起點,而非終結,訓斥目的是希望即時制止警員的不當行為,令其他警員知道是不應該的行為,如果個案涉及投訴,投訴警察課會作調查,如不涉及投訴,但個案嚴重,警方內部會作覆核。被問到警員受訓斥會否影響未來升遷,鄧炳強表示,升遷涉及好多因素,而訓斥會被紀錄,是將來考慮因素之一。 對於當日曾駕駛警方電單車在人群中「打8字」的交通警,為何可復職。鄧炳強表示,事件仍在作紀律覆檢,而讓該名警員復職,主要考慮是他繼續執勤,不會對警隊或市民構成危險,他又以立法會議員做例子,指一些議員曾經犯事,但仍可以繼續當議員,因一切是有程序要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