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松泰侮辱國旗表證成立

鄭松泰侮辱國旗表證成立,控辯雙方下周結案陳詞。

【星島日報報道】熱血公民主席兼立法會議員鄭松泰去年涉嫌在立法會會議廳內,將建制派議員桌上的國旗及區旗倒插,被控侮辱國旗及侮辱區旗兩罪,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審訊,立法會議員蔣麗芸及劉國勳先後出庭作供,蔣麗芸更一度與辯方大狀針鋒相對,當蔣遭辯方不斷追問她將國旗及區旗平放在桌面,是否侮辱國旗時,蔣反駁指,「你而家對住iPad你就叻啦,我知你想套我去邊」,蔣強調鄭松泰並非調轉左右擺放,而是「倒轉塞入個桶」。主審裁判官鄭念慈裁定控方表證成立,鄭松泰不自辯,亦不傳召辯方證人。案件押後至九月十五日待控辯雙方結案陳詞。 被告鄭松泰(三十三歲)被控於去年十月十八日在立會會議廳內公開及故意以玷污的方式侮辱國旗及區旗。 首次出庭作供的立法會議員蔣麗芸昨作供稱,她在案發當天從劉國勳議員手中收到國旗及區旗各一枝後,便將之平放於桌上,期間宣布休會,蔣與一眾議員到休息室後不久,便從電視畫面中發現鄭將國旗及區旗倒插,她對此表示憤怒,覺得他並不尊重國旗,她隨即聯同立法會管事整理好被倒插的旗幟,並警告鄭「唔應該咁樣侮辱國旗」,但鄭的態度愛理不理。其後,她再次進入休息室,期間一議員指「唉,佢又嚟過喎」,蔣聽罷,再度衝入議事廳責備鄭,「你搞咩啊,你將國旗倒轉咗」,又指「再咁我告你」,當時鄭只定睛看着她,未有說話。 辯方資深大狀彭耀鴻在盤問蔣麗芸時指,若國旗及區旗未有按照法例規定的形式擺放,是否可介定為侮辱,蔣表示「我諗睇係咪有心,係咪故意」。辯方又指國旗及區旗的擺放方法及前後左右皆有區別,亦有大小、比例等之分。蔣直言對此不太清楚,彭又指,「我知你想套我落邊度,但鄭松泰議員唔係擺左擺右嘅問題,而係佢將國旗及區旗倒塞入個桶度」。蔣續表示每位香港市民都應該熟悉國旗及區旗,又指相信大多數人都都知道國旗及區旗,須擺放於較突出的位置。 蔣麗芸被辯方盤問期間,曾就彭對國旗及區旗的法例進行質詢表示不滿,指「你而家對住iPad你就叻啦」,又指「我相信律師你唔對住個iPad、數字都答唔出」,引得哄堂大笑。 辯方事後將有關國旗及區旗的法律文件交予蔣麗芸閱讀再繼績進行盤問,彭強調,「唔想對證人唔公平」,彭玥問蔣未有依照法擺放國旗及區旗,是否已可構成侮辱,蔣回答指當時兩枝旗沒有被懸掛,因此不構成侮辱,彭笑指蔣「捉字蝨」,蔣否認並指「你比我嘅文件係咁寫」,庭上笑聲再度。 控方其後將議事廳內的三段錄影片段及新聞片段呈堂,錄像中清楚顯示鄭多次走近議員桌前,將區旗及國旗倒插,其後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多次命喝令鄭返回原座,並命他停止倒亂,而蔣亦曾兩度指責鄭「你搞咩啊,你將國旗倒轉咗」,並須聯同立法會管事將倒插的區旗及國旗放好,惟鄭置之不理。 控方最後將一名立法會保安人員鄺展希的證供呈堂,內容指他於案發當天的公眾席上約有三十人,並指他於值班時親眼目睹鄭將區旗及國旗倒插。 案件編號:東區刑一一三九——二〇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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