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完善國安法律不限於23條立法 研激活法例補不足

【Now新聞台】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本台節目《大鳴大放》表示,完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不只限於基本法23條立法,政府亦需研究立新法例或「激活」現有法例,彌補法律上的不足。

政府表明積極推展基本法23條立法工作,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指律政司會提供法律意見及起草法例,她強調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不會只限23條立法。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23條立法)工作是天經地義,是我們的憲制責任,我們很久也未完成這工作,我想強調港區國安法第七條提到的,除了23條相關法律立法外,其實也有責任,就預視到將來可能危害國家安全,有要做好相關法律工作的地方,便要考慮應不應該,如有需要該如何立法。」

23條中七個罪類,包括港區國安法未涵蓋的叛國、煽動叛亂、竊取國家機密等,鄭若驊指不排除仍有情況國安法及23條都未能處理,律政司便要訂立新例或「激活」已有法律,又舉例已引用的煽動意圖、發表煽動文字罪。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國家安全並不只是該七個罪類中發生的,作為有效防範、制止及懲治相關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時期,法律要彌補不足之處,我們有一些已經休眠的法律,因為已存在很久的,我們也正在檢視,如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煽動意圖)、10條(煽動文字發刊物)也正使用,就能知道相關法例能否達到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要求。」

對於本港法治情況近年屢受批評,鄭若驊稱香港的司法獨立是世界馳名,法院裁決不受干涉、透明度高,認為是政客別有用心,故意漠視本港司法實際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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