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務中心非法棄置醫療廢物 罰$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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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位於葵涌的葵恩家庭醫務中心將醫療廢物混雜一般垃圾作非法棄置,其負責醫生今日(2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醫療廢物)(一般)規例》,被判罰款10,000元。 環保署人員去年10月進行伏擊行動,在葵涌上角街葵涌商場一樓走廊成功截獲葵恩家庭醫務中心的員工將醫療廢物,包括19支經使用的針筒,混雜於一般垃圾以搬往垃圾收集站棄置。環保署經調查及蒐證後,根據《廢物處置(醫療廢物)(一般)規例》檢控經營該醫務診所的負責醫生。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署方非常關注有個别醫療機構違法胡亂棄置醫療廢物的情況,會持續安排執法人員不時突擊巡查不同醫療處所,包括中西醫診所、獸醫診所、化驗所和安老院等,以打擊非法棄置醫療廢物行為。發言人指出,部分醫療廢物如針咀或其他利器可能帶有傳染物質,若混入一般垃圾棄置,會對清潔工人及大眾構成危險及污染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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