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集團提供假冒子宮頸癌疫苗罰款4萬 董事脫罪

一間醫療集團被指提供假冒的子宮頸癌疫苗,集團及董事各被控一項管有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罪,董事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集團則罪名成立,罰款4萬元。 涉案的港健醫療集團被指藏有6支偽冒「加衛苗9合1子宮頸癌疫苗」,裁判官鄭紀航說,未有證據證明董事得知有假疫苗存放於雪櫃內,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集團員工明知疫苗屬假冒仍與正貨疫苗一同存放,屬有意為客人注射假冒疫苗,裁定罪成,裁判官又斥責集團代表的求情屬「空口講白話」。 裁判官提到涉案疫苗沒有白色沉澱物,根據證人口供,與正貨疫苗不同,集團員工對疫苗有一定認知,有經驗分別真偽,但仍把假疫苗與其他疫苗一同儲存於雪櫃內,判斷員工打算為客人注射假疫苗。 涉案疫苗中,有至少5個紙盒與其他400多盒正貨沒有分別,推斷偽冒疫苗作售賣商業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