鈕承澤性侵罪成判監4年
【星島日報報道】53歲台灣導演鈕承澤被控2018年11月於家中性侵一位女性電影工作人員,昨日台北地院判鈕承澤4年徒刑,可上訴。案件審理期間,去年9月曾傳出鈕承澤跟受害人達成和解,有指和解金由60萬台幣增加到百萬台幣。但鈕承澤始終沒有認罪,辯稱喝醉不記得,更指受害人對他的態度讓他誤會。直至庭上鈕承澤多次向受害人道歉,但受害人卻不領情,直指他的賠償只是為求輕判,不認罪就是不認錯。 檢察官則表示,鈕承澤不但諉過於人,更始終不認罪,認為這樣的人有可能再犯。況且受害人好不容易挺身提告揭發他的罪行,而本案具有指標性,法官不應輕判。 文:娛樂組 ■鈕承澤的律師表明將會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