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小額貸款公司可發行債券及資產證券化產品等

中國銀保監會發出監管通知,指風險控制能力較強、監管評級良好的小額貸款公司,經批准後可以開展發行債券、資產證券化產品及股東借款等業務,亦可適度對外融資,但需要遵循一定比例要求。 小額貸款公司透過銀行借款、股東借款等非標準化融資形式融入資金的餘額,不得超過淨資產1倍。而通過發行債券、資產證券化產品等標準化債權類資產形式融入資金的餘額,不得超過淨資產4倍。 銀保監會指,小額貨款公司貸款不得用於股票、金融衍生品等投資,以及房地產市場的違規融資。針對信用風險高企、資本及撥備嚴重不足、經營持續惡化的小額貨款公司,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作出風險處置,包括協調市場監管等部門,將失聯或空殼公司列入經營異常名單,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銀保監會又提醒,小額貨款公司不得吸收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通過互聯網平台或地方交易場所銷售、轉讓公司除不良信貸資產以外的其他信貸資產、發行或代理銷售理財及信託計劃等資產管理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