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僱主做手腳 不接受後補資料 MPF供款紀錄 5‧7劃線

羅致光指,政府會考慮違規程度及公司規模罰款。(李華輝攝)
羅致光指,政府會考慮違規程度及公司規模罰款。(李華輝攝)

【本報訊】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所有為僱員作強積金供款或設立職業退休計劃的僱主均符合申請保就業計劃資格,為免有僱主「做手腳」或出現爭拗,僱主只能為本月七日或以前繳清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的僱員申請,將不接受後補資料。獲資助僱主需確保在六至八月的受薪僱員,不能少於三月的受僱人數,屆時政府將視乎公司違規程度及規模考慮罰則,暫定下周一(18日)公布申請程序及罰則詳情。

僱主須守兩承諾 違者收回資助

羅指出,政府已於本月七日「定格」強積金供款紀錄,形容有關資料已成歷史,以免屆時出現爭拗或有僱主「做手腳」。他強調,接受資助的僱主必須遵守兩項承諾,包括於接受補貼期間不會裁員,及把金額全數用於僱員工資;如有違反,政府將收回資助並罰款。他透露,政府將公布申領補貼的僱主名單、受惠員工總數及補貼額,供公眾人士及打工仔監察。

政府可從強積金供款資料,得知僱主有否遵守承諾,若違反將取回未有用於支付工資的資助,僱主或須支付罰款。至於罰款金額,羅指,會考慮違規程度及公司規模,舉例有公司三月的員工人數達一百人,至六月僅剩廿人,違規情況屬非常嚴重;若另一公司由一百減至九十九人,罰則會較輕。另外,部分小型企業如只有五名僱員,至六月流失一人卻趕不及重新聘請,羅形容罰則「同大公司爭好遠」。他續指,政府預計九月發放第二期補貼,將留意首期資助的運作和反應,再考慮會否調整第二期的做法。至於行政費,他指強積金受託人不會收取額外費用,屬義務性質。

執行計劃的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指,計劃代理人由會計師樓擔任,協助設立申請平台、審批及宣傳等工作,政府招聘會計師樓的程序已進入最後階段,暫未交代涉及費用。僱主今日起可致電查詢熱線1836122,服務時間由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申請期內周一至周日開放,其餘時間周一至五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