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暴警闖商場執法被質疑 警:有合理懷疑可進入作拘捕

馬鞍山新港城中心星期一晚,有防暴警員進入商場執法的事件,3男2女保安員涉嫌阻差辦公被捕,有法律界人士質疑警方做法。 警方晚上發出新聞稿解釋表示,根據香港法例第232章《警隊條例》,當警察有合理懷疑,在任何公共或私人場所,包括屋苑、商場、港鐵等,有人可能干犯刑事罪行,警方都有權力進入相關地點以作出拘捕。 不過,法律界質疑警方不能以調查名義隨意進入的人處所,並非所有引致警方執行職務不便就會被視為阻差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