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知背後存犯罪意圖 湯家驊稱資助他人打官司非犯法

警方國家安全處就「612人道支援基金」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展開調查。據了解,警方向高等法院取得「提交物料令」,要求612基金及真普選聯盟等相關人士在指定限期內,提供捐款人等資料。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一直以來,資助其他人打官司都不是犯法,否則法律援助就屬於犯法,而借錢予人打官司亦不是犯法。他強調,一個人沒有犯罪意圖就無可能犯法,無論有否捐款都毋須擔心。 不過,湯家驊說,當中也要視乎是否知道背後的犯罪意圖,他舉例指,如果有人接收海外款項,資助某些人游說美國政府制裁香港,就是干犯了國安法。 對於612基金早前表示會有程序地停止運作及仍需一些資金,在此背景下,繼續捐錢予612基金有否問題,湯家驊表示,要視乎612基金究竟有無犯法,以及捐錢的人是否知道基金犯法。至目前為止,他認為沒有證據證明612基金是犯法,除非有很多背後事實是普羅大眾都不知道,否則理論上,他們捐錢是無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