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健波指港鐵可考慮向縱火案傷者提供恩恤賠償改善形象

今年二月發生的港鐵縱火案造成十多人受傷,涉嫌縱火者事後傷重死亡,有傷者說港鐵及港鐵所購買的第三者保險拒絕傷者的索償。傷者指保險公司委託的公證行回覆,由於事件是由縱火人士造成,港鐵已迅速、有序處理事件,並無任何責任。 保險界立法會議員陳健波說,保險公司委託公證行處理是業內一般做法,他說由於涉嫌縱火者身亡,傷者無法追討賠償,如要向港鐵索償,就要先證明港鐵在事件中有疏忽或不足,例如是事後沒有疏散人群等,但陳健波認為要舉證港鐵有疏忽相當困難。 陳健波說,傷者可以從民事途徑向港鐵索償,即使港鐵認為無疏忽,或可考慮向傷者提供恩恤賠償,例如醫療費,相信可改善公關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