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全向郭偉強提私人檢控案 法庭決定按常規處理

人民力量陳志全向工聯會郭偉強提出私人檢控一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律政司要求押後審訊 6星期,讓律政司考慮是否介入。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認為律政司缺乏有力理據去提出押後,決定按常規處理案件。法庭其後讓郭偉強答辯,他不認罪。案件將於11月9日作開審前覆核。 律政司代表在庭上表示,律政司對是否介入未有立場,仍要6星期考慮相關證據,又表示要考慮當日整體的事情,觀看議會會議片段,又說律政司介入與否會對案件有影響,押後案件可省卻訟費。控方就指,律政司未能解釋為何需要更長時間考慮,控方亦不介意承擔訟費。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表示,律政司得知此事發生至今有2個多月,但沒有稍為詳細地交代為何時間不夠或者考慮的進度如何,加上律政司稍後隨時都可介入,因此決定按常規處理案件,不作押後。 傳票提到,有人指稱郭偉強5月8日在立法會1號會議室,有意或罔顧後果地,致使陳志全意識到即時和不合法的人身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