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全憂選舉事務處遺失資料或遭利用取消選民資格

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討論檢討選民登記制度的罰則及引入提交住址證明的要求。 人民力量陳志全表示,選舉事務處早前遺失全港大約380萬名選民的資料,擔心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士會利用有關資料,向選舉事務處提出取消另一名市民的選民資格。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秘書長羅淑佩說,提出取消選民資格的人士,必須提供自己簽署有關文件,並提供個人資料,例如身份證等,選舉事務處每年接獲3百至4百宗取消選民資格的申請,申請宗數平穩。 羅淑佩又說,選舉事務處會向新登記選民寄出「投票通知卡」,如果通知卡於郵遞時被退回,處方便會查核。 選舉事務處總選舉事務主任黃思文補充,去年共發出4萬7千多封查核信件,只有1萬多人回覆,有3萬7千多人被取消選民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