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雲終極上訴案押後裁決 官形容案件非常奇怪

陳志雲(左)及時任經理人叢培崑(右)。

星島日報報道】無綫電視前業務總經理陳志雲2009年出席奧海城倒數活動,涉嫌主持《志雲飯局》涉嫌「秘撈」收酬11.2萬元。他遭廉署起訴收受利益罪,原獲判無罪,律政司兩度上訴,上訴庭兩度將案發還再審,更下令原審法官改判兩人串謀使代理人收受利益罪,陳志雲及時任經理人叢培崑上訴至終審法院獲受理及今天開審。法官押後頒下書面裁決。 英國御用大律師、律政司代表Mr. Jonathan Caplan補充案情指,陳志雲從來沒有就事件向公司申請,證人也指若申請,基於公司政策也不會批准、及陳在過往約150次《志雲飯局》都無收款。 「moonlighting(秘撈)」指在私人時間做工作以外的取酬活動,TVB籌辦該次節目,故需要先得到其許可才取額外酬勞。控方立場是只需證明就代理人收款。 華學佳勳爵非常任法官表示這是一宗非常奇怪的案件,TVB早在活動前一星期開會都知悉事件,也不覺得案件涉及違反誠信。 法庭記者:方嘉欣

睇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