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文敏指三權共同責任並非一定解讀對司法制度構成壓力

主管港務事務的國務院副總理韓正,日前會見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時提到,止暴制亂、恢復秩序是行政、立法及司法的共同責任,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認為,三權共同責任並非一定需解讀成對司法制度構成壓力,因控辯雙方也分別有其責任,認為司法制度可配合的空間並不多,更重要是按原本程序作公平審訊。 對於有意見提出,本港可仿傚英國做法,設立特別法庭加快審理反修例案,陳文敏出席一個論壇後表示,認為本港未能做到,因英國特別法庭是由法官審理,但那些法官是24小時工作,但本港法官人數不足以應付上述工作。但若由非法官人士負責審理,則會衍生很大問題,如公平性及該人士與法院的關係等。 對於墮樓的科大學生死亡,他認為在這件事上,多方面都有責任,現時社會更重要的是思考下一步應該怎樣做。現時社會雙方都有暴力,整個運動已開始失去方向,很多時似是為破壞而破壞,認為參與示威的人士應積極考慮透過區議會選舉作出改變。 陳文敏說,目前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是不能避免,對衝突雙方都有好處,因雙方都一定有失誤,但現時監警會未能處理這件事。他又表示,市民大眾關注的事件政府應優先處理,如7.21元朗事件、8.31太子站事件,例如可以作出中期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