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真咬甩趙家賢耳判囚14年半 獲批判刑上訴許可 官指刑期「睇落有點重」

陳真咬甩趙家賢耳判囚14年半 獲批判刑上訴許可 官指刑期「睇落有點重」

2019 年 11 月太古城中心外發生襲擊事件,中年漢陳真持刀傷人,並咬甩現就「47 人案」還押、時任東區區議員趙家賢左耳,被判監禁 14 年半。陳不服判刑,周二(18 日)在高等法院處理上訴許可申請。

上訴方表示,原審沒考慮社會氣氛針對「講普通話嘅人」、陳已向 4 名事主共賠償約 500 萬元等求情因素,又指刑期過重。律政司一方則指,刑期並非過重,法庭應向公眾發出社會不接受暴力的訊息。

上訴庭法官彭偉昌聽畢雙方陳詞,指案件非常嚴重,監禁刑期訂在 10 年以上是無可避免,但認為「14 年半(監禁)係睇落有點重」,刑期有斟酌餘地,最終批出上訴許可,交由上訴庭審理。

原審 4 項傷人、襲擊罪成
判監 14 年半

現年 53 歲的上訴人陳真,由資深大律師余承章、大律師容海恩及劉玉儀代表;律政司一方由署理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上訴許可申請由上訴庭法官彭偉昌處理。

陳真否認 3 項蓄意嚴重傷人及 1 項普通襲擊罪,指他於 2019 年 11 月 3 日在太古城中心外,有意圖使男子溫浩倫、溫妻梁碧琪及趙家賢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們;以及同日同地襲擊梁碧琪堂姐梁瑩瑩。

2022 年 4 月,陪審團裁定陳全部罪成,高院原訟庭法官張慧玲判他監禁 14 年半。

上訴方:原審判刑沒考慮被告已賠償
社會氣氛針對「講普通話嘅人」

資深大律師余承章周二甫開庭指,上訴人陳真曾就定罪上訴,後於 2022 年 8 月取消,法庭已頒令撤銷申請。求情因素方面,余表示,4 名事主向陳真民事索償,雙方在判刑前已達成和解,陳真共賠償約 500 萬元,認為原審判刑沒有考慮上述求情因素。

法官彭偉昌質疑,上訴人求情時致歉、要求輕判,被索償亦不會不作出賠償,「唔覺得係咩求情理由」。

據悉,溫浩倫、梁碧琪、梁瑩瑩分別獲賠償約 100 萬元、75 萬元及 25 萬元;趙家賢則獲賠償約 190 萬元,餘下約 110 萬元為訟費。余認為,原審判刑時沒考慮被告患抑鬱症,亦沒就社會氣氛因素作出充分比重。他指當時「講普通話嘅人俾人針對」,上訴人亦因此與事主口角,繼而發生本案。

上訴方:不應分期執行、刑期太長
律政司:法庭應發出不接受暴力訊息

刑期方面,余認為本案量刑起點太重、不應分期執行,以及總刑期過重。律政司代表陳穎琛指,溫浩倫等 3 人是接連受襲,約 1 分鐘後,趙家賢上前調停亦被襲擊,兩宗事件的刑罰應分期執行。

律政司一方續指,在當時社會環境下,上訴人以刀傷害事主,導致他們嚴重心理創傷,當中趙家賢嘗試駁回左耳但不成功,須縫 86 針。她指刑期並非過重,法庭應向公眾發出社會不接受暴力的訊息。

法官彭偉昌聽畢雙方陳詞,指案件非常嚴重、不能接受,監禁刑期訂在 10 年以上是無可避免,「過幾多就不便評論」,但認為「14 年半(監禁)係睇落有點重」,指刑期有斟酌餘地。他續指,上訴理由有一定程度相連,以及合理地可供爭辯,最終批出上訴許可,交由上訴庭審理。

CACC6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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