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茂波:消費券申領者在港居住時間要求未定案

新一份預算案提出分期發放5000元電子消費券,財政長司長陳茂波表示,在公布預算案後,已透過金管局聯絡各持牌儲值平台,再決定參與的平台,強調消費券主要是在本地使用,不能用於海外的網購。他表示,按去年派發1萬元的經驗,會有人協助長者申請,相信長者亦熟悉八達通的使用方法。 陳茂波出席財政預算案論壇時,被問到領取消費券的資格問題,會否規定未有離港限期,或已移民者不能領取,陳茂波重申,消費券主要為推動本土經濟復蘇,申領資格需在過去一段時間在港居住,但考慮到去年受疫情影響,有些居民無法回港,正與入境處跟進,申領者在港居住時間要求仍未有定案。 他說,暫時未知道派電子消費券的行政費總數,去年派錢預留10億元作行政費,最後使用了3億多,今次亦會盡量「慳住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