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指特區政府應承諾透過司法互助提供案件在港事證

在台灣,陸委會回應陳同佳涉及的殺人案。陸委會說如果香港特區政府打算讓嫌犯到台灣投案,應承諾透過司法互助方式,提供案件在港相關事證,以利偵辦,台灣有必要先對相關人員的入境,採取管制作為。 陸委會又說,法務部曾3度表達希望香港特區政府,勿輕率放棄管轄權的執法立場,呼籲雙方應即時進行司法互助合作,而不是單單將人送到台灣,就卸責不管。 陸委會說只要特區政府提出請求,台灣政府會在對等、尊嚴及互惠的基礎上,積極迅速提供相關證據,配合特區政府後續追訴,並無所謂放棄司法主權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