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奇失蹤 原來高買 深大女生囚14天

羅琬璐日前在屯門法院應訊及判囚十四天。

【星島日報報道】深圳大學一名貌美女生四日前來港旅遊,離奇失蹤,家人特往深圳報警,事件膠着之際,竟出現意想不到結果,原來該名女生當日在屯門涉三家藥房高買被捕,前日已於屯門法院提堂,判囚十四天,現於羅湖懲教所服刑,稍後將遣回內地。 該女生名羅琬璐(二十一歲),貴州人,在深圳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本科畢業,今年暑假後將入讀深圳大學研究院。據其親友稱,上周六(上月二十九日)下午一時二十三分,羅女從深圳出境後,獨自前往香港旅遊,一直以微信與同學保持聯絡,更曾於屯門購物期間,詢問友人是否須代購化妝品或零食,還拍了一張食品店照片,不過之後無繼續聯繫,下落不明。 至本周一晚上,羅女父母從貴州趕抵深圳報案,公安正式立案偵查,事件在內地傳媒流傳,惟真相卻出人意表。本港警方發言人稱,上月二十九日下午三時二十五分,接獲屯門巿廣場發生盜竊案,警員到場拘捕一名姓羅內地女子,涉嫌在三家藥房盜去共值二千四百元貨物,稍後將她落案檢控三項盜竊罪。 羅女上月三十一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應訊,法官指羅女涉嫌三項盜竊,每項判處十日刑期,部分是同期執行,最後判以十四天刑期,目前在羅湖懲教所服刑,稍後將遣回內地。深圳南山警方表示,已證實羅女人身安全,並通知了羅的家人。 本港與內地公安部設有十四天內通報機制,可相互通報向對方居民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或刑事檢控,以及非常死亡情況。不過,資深警官表示,姓羅女生由被捕至判刑僅發生三天,且本港警方一直沒有接獲與失蹤案的相關人士報案,以致一度引發事主家人烏龍尋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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