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消費券下月4日起接受登記 最快8月1日取得2000元

【Now新聞台】五千元電子消費券下月4日起接受登記。

登記人須年滿18歲,是香港永久居民或新來港人士,同時連續在香港居住兩年,下月4日起可到消費券網站或填寫表格登記領取,登記期至8月14日為止。

消費券會透過四間電子支付商派發,發放安排會有分別。支付寶、微信錢包及Tap & Go分2000元及3000元兩期發放,可合併使用,最長有效期為5個月,而八達通會分三期發放,首兩期各發放2000元,可合併使用,最長有效期是7個月,要用盡4000元才可以取得餘下的1000元。

消費券不可兌現,適用於本地零售、餐飲及公共交通等,並不適用於繳交政府及公共機構費用,包括稅、水電費及公立醫院費用,亦不可以購買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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