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板車充電焚屋 三口家夢中險死

潮興電動踏板車充電時疑鋰電短路起火,燒成廢鐵。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近年大行其道的電動踏板車,發生嚴重爆炸事件!黃大仙彩虹邨一名少女,昨凌晨首次為兩周前才從羅湖購得的國產電動踏板車充電,惟鋰電池疑短路,突然起火及爆炸,一家三口及時逃出,逾二百名街坊疏散,起火單位嚴重焚毀,兩隻寵物龜則僥倖逃過大難。 少女為內地電動踏板車充電,疑短路一充即爆炸焚宅。該名女事主表示,兩周前到羅湖商業城以一千八百元港幣,購買一部原價二千多元的電動踏板車,前日才試玩一次,其後帶回家中充電,附送的火牛為兩腳插頭,故已轉換為三腳插頭,亦根據說明書指示充電兩小時,不明為何會短路。 現場為彩虹邨金華樓七樓一個四百呎單位,住有一家三口包括任職收銀的女戶主、三十歲姓歐兒子及二十歲女兒,長子已外出工作,幼女仍在攻讀中國文學高級文憑課程。 昨凌晨二時許,歐女為一部兩輪電動踏板車充電,放置於近門口一個木櫃上,約兩個小時後,發現踏板車底部鋰電池膨脹,未幾更冒煙及起火,傳出數響「噼啪」爆炸聲,立即將電掣拔除,然後叫醒母兄走火,兄長同時拍門通知鄰居逃生及報警。 消防出動一隊煙帽隊及一喉灌救,架起升降台向單位射水,逾二百名住客疏散到安全地方,消防破門救出戶主飼養十多年兩隻巴西龜「占美」與「湯美」,另在兩個單位救出七名住客,火警於二十五分鐘後撲滅,相信踏板車電池短路肇禍。 起火單位嚴重焚毀且雜物遍地,外牆及走廊天花均被火舌熏黑,出事電動踏板車僅剩殘骸,戶主一家三口對家園被毀,一臉無奈,其後在房署安排下,暫時在邨內空置單位居住,房署亦派出工人協助清理災場。 運輸署指出,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顯示,由機械驅動的電動踏板車及單輪車可被視為汽車,但這些電動裝置的構造及運作,會對使用者本身及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一定危險,因此不適宜於道路上使用,署方不會為它們登記和發牌,故此只可在室內或其他非道路地方使用。 英國機械工程師學會院士盧覺強工程師指出,原裝鋰電有保護裝置,當過熱或短路時會切斷電源,相信出事踏板車為內地雜嘜廠製造,沒有品質保證,當電池發熱或短路時,令內部化學品氣化,從而膨脹及谷爆,而踏板車外殼亦不耐熱。 他建議市民在充電時要留意電池變化,電池位置有沒有發熱,當起火時應先將插頭拔去,再用水或以濕毛巾冚熄,減少家中財物因火災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