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卡實名制上限放寬至個人10張企業25張

電話卡實名制上限放寬至個人10張企業25張

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的相關法例已獲行會通過,本周五刊憲,目標今年9月1日實施。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表示,在新制度下,電話卡用戶要向電訊商提供個人資料作登記,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及身份證明文件副本,每名個人用戶可向電訊商,上限登記最多10張電話卡,企業最多25張電話卡。邱騰華說,是由於在諮詢期間,有意見認為原先建議的上限登記數目較少,因此作出調整。

另外,推行時間亦會延長。邱騰華說,第一階段讓電訊商建立登記系統的時間,由原先建議的120日,延長至約180日;第二階段讓現行儲值卡用戶向電訊商完成實名登記的時間,由原先建議的240日延長至360日。

有關規例在今年9月1日生效後,電訊商會按要求在第一階段建立登記系統,這段期間市民可繼續按現時方式使用電話卡服務,毋須即時進行登記。第二階段預計在明年3月1日開始,市民由當日起需要開始登記,所有新卡要有實名登記才可啟用。

至於現有上台月費服務的用戶,邱騰華說,毋須向電訊商再登記,除非他們轉台或開新的電話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