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家長房女入稟要求撤公司削股本 官駁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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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生前成立「霍英東銘源發展有限公司」,斥資發展南沙生意,其後兩度遭股東們決議減少股本,持4.34%股份的長房女兒霍麗娜遂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院撤銷公司削減股本的決定,原訟庭法官夏利士今頒下判詞,認為該公司累積虧損未有威脅債權人利益,決定駁回霍麗娜的申請,他更形容霍麗娜「純粹絞盡腦汁地妨擾其他股東如願。」 原告霍麗娜認為應保留股本發展南沙項目,惟被告霍英東銘源發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股東有異議,理應減少股本分錢。法官夏利士表示,該公司核數時間與召開股東大會時間相隔太遠,致出現疑似永久性虧損,但相信股東們有考慮此問題而達成共識,未見威脅債權人利益,故決定駁回霍麗娜申請,她另須支付相關訟費。 法庭記者:葉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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