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偷閱繳費靈密碼竊款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二十二歲青年透過互聯網盜取他人的繳費靈(PPS)帳戶資料,並利用盜取回來的帳戶密碼,在未經事主同意之下,將萬多元轉帳至馬會的帳戶裏,早前承認三項盜竊罪,昨於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罰四個月監禁、緩刑兩年。事主電腦有裝Foxy軟件。 記者:鄭創思 報稱任職臨時演員的被告楊耀龍,早前被控三項盜竊罪,指他於本年四月三十日,一日內三次偷竊男子林穎豪共一萬一千八百元。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是有預謀及有計畫犯案,非一時貪心所致,本考慮判罰即時監禁,惟希望給予被告機會,故判處他緩刑。裁判官另頒下了賠償命令,下令被告向易辦事(香港)賠償涉案的一萬一千八百元款項。 易辦事賠償事主損失 案情指男事主(二十二歲)於去年八月開設了一個繳費靈帳戶,並將帳戶聯繫其滙豐銀行的戶口,本用以繳付帳單。而事主將繳費靈帳戶的密碼儲存在他的個人電腦中,該部電腦亦同時裝設了Foxy軟件。 男事主在本年五月三日發現有三筆款項,從他滙豐銀行的戶口,經其繳費靈帳戶轉帳至馬會一個不知名的戶口中,於是報警。警察調查後,將被告拘捕。而易辦事(香港)有限公司已全數賠償事主的損失。 警方早前偵破類似以案件中手法作案的網上詐騙集團,該集團以簡單「點對點」電腦分享軟件,入侵巿民個人電腦,從中盜取「PPS繳費靈」的資料及密碼,後將戶口轉到集團名下,再經銀行及馬會開設的戶口,輕而易舉地偷走金錢,案中五名受害人被盜款項逾二十五萬元。案件中,共有十四名男女被捕。 案件編號:粉嶺刑事一七六二─二○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