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禮15歲女童判更生 18歲學生上訴准保釋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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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18歲中學生被指於去年7月與在中文大學參加夏令營活動期間,趁與其他人同在牀上睡覺,將手伸入一旁另一名15歲女中學生的內衣及內褲,非禮該女童胸部及下體,女童翌日報警。男學生及後被控一項非禮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被判入更生中心。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訴,案件今在高院處理,法官聽取上訴人及律政司一方陳詞後,押後判佈裁決,期間男學生續准保釋等候上訴結果。 上訴人文博彥一方提出質疑,指原審裁判官未有處理案中一些疑點,如事主在警方調查時曾表示以為事發時她在發夢,但又指因感覺很真,故應該不似是發夢;而且事主在事發後又曾向另一男營友詢問上訴人是否有前科後,才決定報警,由此可見女童對非禮一事是否有發生其實並不確定,惟裁判官沒處理相關的議題。律政司一方反駁指事主在庭上已清晰明確地將案情細節描述,更指若這是夢境則極不尋常。 法庭記者:黃顯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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