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案開支帳目以「留意事項」提及調高長者綜援年齡

將長者綜援申領資格由60歲提高至65歲,是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在2017年1月、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提出。政府當時解釋,是「配合人口政策延遲退休年齡的方向」。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在立法會答問會指,立法會批准2018/19《財政預算案》時,已批准長者綜援申領年齡調高至65歲。 翻查本年度預算案,在920版紙的開支預算帳目中,政府在其中一版的「社會福利署總目」,提及本年度其中一個特別留意的事項,是「把領取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由60歲提高至65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