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雨蘭歡迎法改會建議 劃分不同性罪行保障更多受害人

法律改革委員會轄下的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推出諮詢文件,為多項現有及建議訂立的性罪行諮詢刑期意見。 專為性暴力受害者提供協助的風雨蘭中心主任伍頴琳,歡迎法改會的建議,認為把不同性罪行進行劃分,可以保障更多相關受害人。她說,根據過往經驗,部分性暴力情況法例保障不到,例如一些影像性暴力個案,受害人想透過法律途徑投訴,都沒有法例可以跟從。 伍頴琳說,留意到法改會部分建議,與保安局早前就窺淫等行為訂立刑事罪行的諮詢,內容有重疊地方,但保安局建議部分罪行的刑罰較高,兩者有差距。 至於法改會建議訂立的性露體及窺淫罪,最高刑罰分別是監禁5年及2年,伍頴琳認為應該劃一為5年,因為兩種行為都不涉及身體接觸,但同樣會令受害人感到侮辱及驚嚇。 至於有關強姦及亂倫罪,法改會建議把強姦罪重新命名為「未經同意下以插入方式進行的性侵犯」;亂倫罪則予以改革,使這項罪行無分性別。伍頴琳認同有關改動可以涵蓋更廣泛,並可以將男性或跨性別人士,納入受保護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