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與警方巡查酒吧等處所 4間須停晚市堂食

食環署與警方昨日至今日凌晨繼續透過巡查及聯合行動,到各區的酒吧、酒館、其他餐飲處所及若干其他處所向違反防疫規例的負責人、員工及顧客採取執法行動。 當局合共巡查701次,向3名酒吧、酒館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並發出15張定額罰款通知書,當中包括1名涉嫌沒有符合有關快速抗原測試規定的顧客。另外向4名餐飲處所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發出11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包括涉嫌沒有符合有關快速抗原測試規定的4名員工。 1間違規餐飲處所須停止晚市堂食,並不得安排多於2人同坐一桌,為期3天,另外有3間則為期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