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視察上環爆疫食肆 促負責人適當保養及維修通風系統

【on.cc東網專訊】新冠肺炎至今已在本港爆發過5波疫情。食物及衞生局去年3月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要求提供堂食的餐飲處所在換氣量或空氣淨化設備方面須遵守的訂明規定。有關工作小組昨日(23日)傍晚聯同食環署和機電工程署代表,視察上環一間曾出現群組感染個案的食肆,了解有關食肆在事發後就其通風系統採取的改善措施。

工作小組主席源栢樑表示,強烈鼓勵餐飲處所負責人積極檢視其食肆通風系統,以確保其運作正常,有足夠鮮風供應並可平均覆蓋所有地方。如有需要,應尋求專業人士的協助。隨着稍後第3階段進一步放寬社交距離措施,食肆的顧客會陸續增多,確保穩妥的換氣量及空氣淨化設備措施更為重要。

源栢樑續指,工作小組希望藉此機會再次提醒各餐飲處所負責人,須持續地按食肆牌照批核的鮮風供應系統,妥善保養及維修有關系統,並須在處所開放營業時開啟及運作有關系統,令室外空氣供應正常運作,以符合《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有關持牌處所的通風系統須令該處所容納的每一人均獲供應室外空氣,且其分量不得少於每人每小時17立方米。除了須定期適當地保養及維修該些系統及設備,即使安裝了空氣淨化設備,餐飲處所負責人仍須時刻保持鮮風供應系統開啟及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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