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國安法案被告就不設陪審團上訴被駁回 明日開審

<匯港通訊> 首名因違反《香港國安法》而被起訴的被告唐英傑,就其案件不設陪審團的決定,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被拒後,向上訴庭申請上訴,今日亦被駁回。案件明日開審。

上訴庭認為,雖然審訊中設有陪審團是原訟法庭的常規審訊模式,但不應假設這是刑事法律程序中達致公平的唯一方式,《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相關條文沒有指明,陪審團是公平刑事審訊中不可缺少的元素。

上訴庭稱,如同本案,當陪審員和其家人的人身安全受影響,以及司法公義的妥為執行可能受妨礙,令陪審團公平審訊的目的有受影響的風險,唯有不設陪審團而由3位法官審訊案件,以確保公平審訊。

上訴庭指出,有關做法符合控方維護公平審訊的權益、和保障被告人得到公平審訊的憲法權利。法庭又提到,容許就國安法中,律政司指示毋須由陪審團審訊的權利提出質疑,會助長拖長法律程序,令刑事法律程序延誤甚或受干擾,違反國安法中,須確保有關案件得到及時辦理的條文。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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