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泰國基金互認安排生效

<匯港通訊> 證監會與泰國證交會公布基金互認安排已於今年6月16日生效。

證監會與泰國證交會在今年1月20日簽署一份關於基金互認安排的諒解備忘錄,藉此容許合資格的香港及泰國公募基金透過簡化程序,在對方市場分銷。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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