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郵政:任何人不得投寄違法或令人反感等物品

香港郵政:任何人不得投寄違法或令人反感等物品

中西區區議員甘乃威表示,早前向香港郵政申請以郵政通函,寄出有關區議員工作報告,被以「不獲批核」為由拒絕寄出。他說,報告內包括他在區議會會議的聲明內容,部分涉及批評政府和警隊,又表示將一句「光復香港更要你投票」中的「光」字,改用星星符號代替,質疑是否因此而不獲批准。 香港郵政回應說,通函郵寄服務的相關條款列明,任何人不得投寄任何違法、淫褻、不道德、不雅、令人反感、或帶永久形式誹謗,或香港郵政認為不恰當的文字、圖片或其他物品,在決定樣本是否符合規定一事,香港郵政的決定為最終決定,不會提供任何解釋的理由。 香港郵政說,一直有審批通函郵件,所有申請都根據有關準則審批,過去一年曾拒絕超過1200份通函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