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醫梁偉揚涉未診斷出癌症骨轉移 醫委會斥診斷及解釋欠說服力

【on.cc東網專訊】骨科醫生梁偉揚涉嫌於2004年2月未能就病人於同年1月進行的骨科掃描報告,診斷患者的癌症骨轉移,被控專業失德。香港醫務委員會今日(7日)就案件續訊,期間專家證人指出病人盆骨多處出現病變,屬極之少見的個案,有機會患癌症骨轉移,而非良性骨肉瘤「骨島」,並堅稱不能忽視問題,梁則稱臨床診斷、X光報告及骨科掃描報告都指向骨島,故認為沒有必要進一步檢查,且骨島增生緩慢,不認為有危險性,惟被研訊小組主席劉允怡反駁,指骨肉瘤增生,是不容忽視的警號,加上梁輕視核子醫學專家的意見,認為其診斷及解釋亦欠說服力。案件將於下月12日續訊。

案情指,42歲的男病人黃錦康(音譯)在2003年9月,於聯合醫院進行例行身體檢查,意外發現盆骨有骨肉瘤(Sclerotic lesion),便被轉介往梁當時任職的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骨科專科,前後見了梁2次,並做了骨科掃描及X光檢查。不過,梁未能鑑別診斷患者的癌症骨轉移(Bone metastases)。在核子醫學專家發現病情惡化,並建議進行更多檢查,以排除或屬惡性的癌症骨轉移的情況下,梁未有即時安排進一步檢查,僅在醫療報告中記錄「沒骨痛」、「完成骨科掃描」、「骨肉瘤增大」及「需進行X光檢查」。

控方專家證人指,最初的檢查顯示,患者的右腸骨出現骨肉瘤,有機會是良性的骨島(Bone island),但之後的檢查顯示,患者盆骨多處出現病變,屬極之少見的個案,患者有機會患癌症骨轉移,而非單單是骨島。而且,右腸骨的骨肉瘤有增大的迹象,醫生有必要作進一步檢查,辨別骨肉瘤屬良性抑或惡性。專家證人續稱,如果他是負責的醫生,不會等幾個月,待第二次骨科掃描才診斷,而是做其他檢查,如電腦斷層掃描檢查(CT)、磁力共振、骨組織檢查。

就患者沒有出現任何典型症狀,如骨痛、體重下降,專家證人指出,沒有症狀不代表沒有問題。他堅稱只要尚未排除癌症骨轉移的可能性,就不能忽視問題。而且,他認為醫生有必要記錄更多患者病情的細節,而非只是寫下4句。

梁作供稱,他診斷有關骨肉瘤為良性的骨島。臨床診斷、X光報告及骨科掃描報告都指向骨島,患者沒有出現骨痛等癌症骨轉移的症狀,也沒有癌症骨轉移患者應有的源發性腫瘤,所以認為沒有必要進行進一步檢查。被問及他當時有否嘗試找出源發性腫瘤,以排除癌症骨轉移,他則表示沒有。

梁續指,患者右腸骨的骨島直徑在4個月之間,從11毫米增生至13毫米,認為屬緩慢的發展,不認為有危險性。研訊小組主席劉允怡則反駁,指骨肉瘤是一個球體,直徑大了18.2%,體積就大了65%,認為是不容忽視的警號,並不接受梁形容為緩慢的發展。劉亦質疑,梁何以輕視核子醫學專家的意見,而只是依賴自己的經驗,強調經驗不完全代表知識,且梁的診斷及解釋亦欠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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