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拒絕黎智英保釋申請 須繼續還押

高等法院拒絕黎智英的保釋申請。(港台圖片)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欺詐及《香港國安法》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高等法院拒絕他的保釋申請,黎智英要繼續還柙。

法官彭寶琴聽畢控辯雙方陳詞後,認為沒有足夠證據證明黎智英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因此拒絕他的保釋申請。

有親友聞判後落淚,又向犯人欄內的黎智英揮手。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及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等到法院旁聽。

黎智英去年12月獲高等法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批准以1000萬元保釋,期間需要遵守不得離開住所等規定。律政司就保釋決定提出上訴,終審法院5名國安法指定法官上周一致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撤銷高等法院批准的保釋決定。終審庭在判詞提到,李運騰在批准保釋時引用首宗國安法案件、即唐英傑案時,存在法律觀點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