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星海鮮酒家股份爭議 家族成員入稟追討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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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經營鴻星海鮮酒家的金瓶實業有限公司出現股份及股息爭議,部份家族成員入稟高院,向已故何潔芳女士的三子鄺焯褀追討自2015年未分發的股息,並要求法庭下令就鄺焯祺從1989年至2016年作為受托人收到的股息進行估值。 入稟狀指,原告鄺麗珍、陸志偉、鄺焯球、Kwong Becker Deborah Jane、鄺麗蓮、鄺焯斌及鄺麗娟,與被告鄺焯祺為親屬,各原告和鄺焯祺在1989年投資餐飲業即金瓶實業有限公司,同年創立鴻星海鮮酒家。鄺焯祺持有金瓶實業5.26%股權,即20萬股股份,但其中部份股份是代原告等家族成員持有,鄺需要定期將股息利潤分發給他們。鄺通常在家族的節慶聚會中分發股息。 原告稱何潔芳女士過世後,鄺聲稱母親已將名下5000股給自己,但家族成員從不知道何有此安排。直到2016年初,原告更發現鄺分給他們的股息,較應得的少,故入稟向鄺追討。 法庭記者: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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