鷹君集團家族爭產案 羅老太一方被判敗訴兼付訟費

鷹君集團創辦人羅鷹石家族爭產案,人稱羅老太的遺孀羅杜莉君在2016年入稟要求撤換家族信託人滙豐,高等法院裁定羅老太一方敗訴,下令她支付被告方的訟費。 法官裁定,羅老太指控滙豐信託多次不按指示增持鷹君股份在法律上並不能成立,因為羅老太接受羅氏家族信託屬有效的全權信託,而信託契約條款明確指出,滙豐信託擁有絕對的自行處理權並不受任何限制。 法官又說,羅老太指控滙豐信託疏忽或故意違反職守,沒有維持家族信託在鷹君集團的控制權和控制來自三子羅嘉瑞的潛在威脅。但羅老太無法證實家族信託在鷹君擁有任何「控制權」,以及羅嘉瑞的舉動會威脅家族信託在鷹君集團的地位。